云南旅游市場進行專項整治,進行旅游業的“大清洗”
為切實提高云南旅游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好云南旅游良好形象,促進云南旅游健康發展,8月26日,云南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在全省開展旅游市場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據介紹,針對云南省旅游市場存在的旅行社“零負團費”經營,不與旅游者簽訂合同、虛假宣傳,導游、領隊人員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消費,旅游購物企業“高定價、高回扣”、不按規定履行退貨義務,“黑車”、“黑社”、“黑店”,以及高速公路游客休息區購物店雇傭“藥托”坑害游客等問題,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將以問題為導向,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經營服務行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針對旅游市場突出問題,明確監督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整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確保旅游市場整治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據悉,由省旅發委、省工商局、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質監局、省國稅局組成的云南省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六個督查組,將督查昆明市、西雙版納州、大理州、麗江市、迪慶州和騰沖市,其他州市開展自查。同時,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三部委和云南省人社廳、省旅發委、省總工會三部門出臺的導游歸屬及導游的薪酬問題,聯合勞動執法監察部門嚴厲查處旅行社不與導游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
此外,省旅游發展委將聯合工商、發改、公安、國稅、質監等部門聯合行動、聯合執法,以全省經營旅游商品的購物企業為切入點和突破口,以《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旅游法》等為依據,重點整治和查處購物企業“高回扣”等商業賄賂的違法經營行為,從重從快查處和取締一批擾亂旅游市場秩序,損害云南旅游形象的違法企業企業和從業人員,斬斷旅行社“零負團費”經營的土壤,切實根治云南省旅行社不合理低價經營等問題。
省工商局主要負責打擊和查處旅游購物企業的虛假宣傳、“高回扣”等涉嫌商業賄賂的問題,以及無證照經營、旅游購物企業不按規定履行退貨義務以及高速公路游客休息區購物店雇傭“藥托”強迫游客消費等違法行為。
省發改委主要負責打擊低于合理成本價的價格宣傳、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省公安廳主要負責打擊查處擾亂旅游市場秩序、損害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客人生命財產安全,旅游購物企業、高速公路休息區購物店雇傭“藥托”、“黑惡勢力”以限制人生自由方式強迫游客消費行為,以及涉嫌犯罪的商業賄賂行為。
省質監局主要負責打擊旅游購物企業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違規行為。
省國稅局主要負責打擊和查處旅行社、旅游購物、演藝等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偷漏稅的違法行為。
據介紹,8月5日至10月31日為本次專項整治工作聚焦問題、集中整治階段,云南各州市要組織相關旅游市場監管部門認真開展旅游市場綜合檢查工作,對發現的突出問題要及時立案查處,加大旅游行政執法力度。11月1日至12月31日為總結整治經驗階段,各督查組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明查暗訪工作,檢查各地旅游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構建情況、相關工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情況。(來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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