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定流程:請客人仔細查看行程(特別是取消條款部分),無異議后簽訂旅游合同,客人提供資料(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與地接社發送確認書,確認后需交定金或全款,接下來準備簽證資料,簽證。簽證下來后發給客人出團通知書。
2.預定取消規則(因航線而異):
◆ 若在開航前 60 天 (包括該第60天) 內 通知組織者解除合同,游客應支付旅游計劃價款的 30% ;
◆ 若在開航前 44 天 (包括該第44天) 內 通知組織者解除合同,游客應支付旅游計劃價款的 50% ;
◆ 若在開航前 28 天 (包括該第28天) 內 通知組織者解除合同,游客應支付旅游計劃價款的 80% ;
◆ 若游客在開航之日前14天 (包括該第14天) 內 解除合同,或沒有在開航時準時出現,或在開航后無論以任何理由放棄旅行的,其均無權要求補償任何價款,并且必須支付全部價款;
注:取消條款適用于任何情況的取消,包括拒簽。ㄒ蚝骄而異,個別的拒簽后只收取簽證費,大部分收取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