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一日游"將開發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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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國家旅游局發布了《國內旅游“
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在該示范文本中,取消了購物、另行付費項目以及自由活動等的行程安排,如果旅行社、導游或司機方面有此方面的安排,將需要對游客進行相應的賠償。新規對“一日游”旅行社來說無疑是上了“緊箍咒”。對此,記者采訪了大連市多家涉及到“
一日游”的旅行社,部分旅行社表示
一日游價格有可能隨之增長。
現狀:可進一家購物店兩處自費景點。昨天,網上對于《國內旅游“
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一事熱炒,大連市作為旅游大市,一日游的發展也頗具規模。據悉,目前大連市進行“
一日游”接待的旅行社有100多家,其中比較成規模的也有三五十家。大連市的
一日游線路目前主要集中在旅順和金石灘兩地,市內的景點也成一條線路,“
一日游”價格平均在130~150元。
根據目前大連市相關規定,“
一日游”可以在規定的景區景點之外進一家購物店,以及兩處自費景點。大連國賓假期國際旅行社總經理胡玉龍告訴記者:“我們在接待‘
一日游’游客時,必須到旅游局行管處報備,行管處也很明確的告訴我們,可以到什么購物店,走什么自費景點。所以雖然有這些項目,也都是公開的透明的,對此,很多報名‘
一日游’的游客也理解。”
新規:進購物店,旅行社要賠償20%違約金。此次國家旅游局發布的《國內旅游“
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規定,行程中沒有安排自由活動時間的規定,也不允許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費項目或指定購物場所購物,如果景點本身含購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旅行社及導游員、駕駛員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購物場所購物或以參觀等形式變相安排購物(合同中明示景點含購物場所的除外)的、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安排或強迫一次,旅行社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旅游者要求退貨的,旅行社應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貨物之日起三日內承擔退貨責任。旅行社及導游員、駕駛員安排另行付費項目的,旅行社應向旅游者全額退還另行付費項目價款。
此外,該示范文本還規定,如果旅行社擅自減少了旅游時間或者旅游景點的,除了要退還該部分費用外,還要賠償游客總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
另外,為防止“黑社”、“黑車”、“黑導”、“黑駕”等問題,要求明確旅行社的名稱和許可證編號、導游員的姓名和導游證號、運輸車輛的車牌號碼、駕駛員的姓名,并就使用無合法有效資質旅游車輛、駕駛員及導游員的情形,做出了嚴格的違約責任規定。如果出現了上述“黑導”類問題,除了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外,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展望:旅行社將開發新線路或將提價。大連市一家“
一日游”旅行社的負責人表示,目前大連的“一日游”市場存在的競爭比較大。新規出臺后,旅行社為了更大的利益必然要多開發新的線路,“這對游客來說是好事,有了更多的選擇,游客可以根據自己的不同愛好選擇不同內容的
一日游線路。這樣也可以更好的開發大連的旅游資源。”該負責人說。
但是也有一旅行社的負責人說,目前的市場競爭太激烈,而國家的嚴控讓“一日游”的利潤縮水,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該旅行社或將從“
一日游”中轉出。
胡玉龍說:“不安排購物,這可以把企業的品牌從正面角度樹立一下。新規出臺后,不能再進購物店了,那么團費的價格或將有所提升。”
他認為,沒有購物、不允許擅自減少景點或者縮減景點游覽時間,這其實是對旅游行業的一種保護。因為作為一家旅行社,如果為創造高的利率或價值傷害到游客的游覽時間和權益,表面上看這幾年這種企業可能賺錢,但是游客回去之后,會貶低大連旅游資源品牌、旅游企業品牌和美譽度,這樣的話大連旅游市場生命力就慢慢減弱了。
大連市現狀。“
一日游”可以在規定的景區景點之外進一家購物店,以及兩處自費景點。
國家新規。不允許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費項目或指定購物場所購物,如果景點本身含購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
大連一日游編輯部整理。
——大連"一日游"將開發新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