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游行政執法要求實現“四個轉變”
2012年度海南省旅游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在海口舉行開課儀式。各市縣旅游委(局)分管旅游執法工作的負責人、市縣旅游質監所長和有關旅游質監執法人員等120多人參加了開課儀式。
省旅游委副主任吳坤雄在會上強調,要轉變觀念,切實實現旅游行政執法的“四個轉變”。
一是要由“重管理輕服務”向“寓管理于服務” 轉變;二是要由“重處罰輕調解的剛性執法”向“調解與處罰并重的柔性執法”轉變。要堅持“人民矛盾人民解決、政府搭臺各方參與、市場運作專業調解”的基本思路,對旅游投訴、旅游糾紛,運用“調解優先”的原則,妥善處理游客與旅游企業、游客與旅游從業人員之間的矛盾,對嚴重違法違規的旅游企業和旅游從業人員依法進行處理。積極推動成立“海南省旅游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旅游企業和游客之間架起一座平等溝通、和諧對話、妥善解決旅游糾紛的橋梁,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三是要由“重行業監管輕行業自律”向“行業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轉變;四是要由“旅游部門單一作戰”向“各部門聯合執法”轉變。
——海南旅游行政執法要求實現“四個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