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旅游從業者可申請人才公租房
據悉,在三亞市旅游發展委員會登記備案,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型旅游類企業及其員工,可根據《辦法》規定,申請三亞人才公租房。申報方式分為單位申報(員工集體宿舍)及個人申報兩種。其中,單位申報須是在三亞合法登記注冊,且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的旅游類企業。根據《辦法》規定,同時滿足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夫妻中任一方為旅游從業人員,在三亞旅游類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且在三亞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夫妻雙方均未在三亞享受過保障性住房,且在三亞市無自有住房的人員,可以個人申報人才公租房。
保障對象入住后,其租期、租金、物業費等后續管理,均按照《三亞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管理暫行辦法》(三府〔2015〕67號)相關規定執行。保障對象租住該項目住房滿六年后,可申請購買所租住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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